巡察与派驻联动 形成监督合力 

阅读次数:501 编辑:区委第三巡察组 发布时间:2019-01-21 0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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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巡察工作启动以来,南谯区不断完善巡察与派驻协调联动机制,充分发挥派驻纪检监察组“派”的权威与“驻”的优势,巡察、派驻工作相互促进,逐步提升监督实效。

      巡察组进驻前,及时向被巡察单位派驻纪检监察组了解被巡察单位全面从严治党、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等相关情况。听取派驻纪检监察组对巡察工作的意见建议,列出关键环节和重点问题,细化巡察工作方案,做到精准发力,切实提高巡察监督实效。 
     巡察过程中,密切联系形成监督合力。召开巡察工作动员会,请区纪委监委派驻被巡察单位的纪检监察组人员参加,让他们了解巡察的任务、时间、巡察的重点等问题。在正常开展工作前提下,统筹安排派驻纪检监察组人员全程参与巡察工作,切实提升派驻干部监督执纪能力,为后期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精准监督提供重要保障。 
     巡察反馈后,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巡察反馈时,请派驻纪检监察组人员参加,听取巡察情况、反馈的问题、整改要求等。针对巡察反馈问题,派驻纪检监察组和巡察组及时督促被巡察党组织认领问题清单,细化整改措施。同时,注重举一反三,对共性问题进行研判分析,及时提出对策建议,扎紧制度笼子。对巡察移交的问题线索,区纪委监委及时安排派驻纪检监察组交叉办理。对证据确凿的问题线索,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进行追责问责,确保处置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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