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近日部分村社区、村民组农村集体山场、田块等资产资源承包合同到期,需要重新处置等情况,大柳镇纪委积极跟进,严格审查,坚决杜绝暗箱操作、低价处置等违规情况的发生。
一是严审“三资”处置定价。根据各山场、田亩等资产资源大小进行合理估价,查看拟公开处置价格,进行比对,防止低价情况出现。
二是严把“三资”处置程序。要求各村在对“三资”进行处置前,必须召开村两委会议研究讨论,经村民大会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后,进行公示。
三是严控“三资”处置方式。严格按照农村“三资”处置相关规定要求,对于超过2万元的集体资产资源处置,需到区公管部门面向全社会进行公开招投标。对于不按规定的处置行为,镇纪委将一律叫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