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视巡察】  要把加强工会经费管理    作为服务基层职工群众的有力推手

阅读次数:1562 编辑:区委第一巡察组 发布时间:2018-09-03 1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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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会经费是工会组织开展各项活动所需要的费用。自从2015年2月2日安徽省总工会印发了《安徽省总工会关于贯彻落实 中华全国总工会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若干意见》以来,全区在工会经费使用方面逐渐规范,但是因为部分机关事业单位领导思想上存在工会工作比较简单,对工会的收支管理重视程度不够,对文件精神学习不深不透,同时缺乏专职的财务人员,大多为兼职的报账员,导致在本轮巡察中仍然发现部分单位的工会经费使用上存在问题。

       主要表现在:一是工会财务账务处理不够规范有的单位工会账务未单独核算、记账凭证未装订成册、报销手续不够完整,未附签领单、购物清单等问题。如:南谯区妇联工会、自2015年成立以来,未单独建立账簿,收支票据也未记账,部分工会福利支出从单位机关账户中支出;区编办工会收支凭证未装订成册。二是未按照规定收取会员会费。巡察中发现区直不少单位的工会会员都未按照《工会法》规定每月向工会组织缴纳本人每月基本收入0.5%的会费。如:南谯区团区委工会、老干部工会自2016年成立以来,单位工会会员未缴纳个人会费。三是超范围超标准发放开展活动奖品。区内一些单位的工会在举办工会活动时没有活动方案和参赛人员报名登记表,获奖人数超过参赛人数的三分之一,有的一等奖奖品金额超过500元。如:滁州市教师进修学校工会2016年举办的三次比赛活动,一等奖均设置为600元,2017年举办的“卡拉OK”比赛,参加人数16人,获奖人数14人。四是工会活动开展比较少。的单位工会仅在春节时开展一次活动,有的单位从未组织工会会员开展看电影、读书等活动。如:红琊山林场工会从未组织职工开展文体活动、组织看电影等。这些问题已经严重影响到了工会经费的正常使用,也严重阻碍了基层机关事业工会正常活动的开展。

为此,我们建议机关事业单位工会工作人员要加强学习工会相关文件,各单位工会要严格按照2018年3月12日安徽省总工会印发的《安徽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皖工发[2018]3号)精神,规范基层工会经费的使用。区总工会要加强对基层工会经费使用的指导和督查,区财政局要加强对基层工会财务人员的培训,确保把工会经费用好用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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