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谯区打响党风廉政建设巡查“首轮战役”

阅读次数:660 编辑:项右霞 发布时间:2018-02-27 0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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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促进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地生根,南谯区坚持问题导向,聚焦主责主业,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积极探索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专项巡查工作。今年上半年,区委成立的三个巡查组已全面进驻被巡查单位,对涉及8个镇、1个社管中心和6个区直单位实施首轮党风廉政建设巡查,在以常态化巡查的新模式下,不断推进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
备好“功课”,“三强化”提高巡查执行力。强化组织领导。深化“三转”改革,出台《南谯区党风廉政建设巡查工作暂行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巡查办法》),成立由区委书记担任组长的区委巡查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全区巡查工作。同时,在区纪委设立巡查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统筹推进责任制巡查工作事项。强化力量配备。采取整合资源、多兵种联动等方式,从纪检监察、组织、审计等部门抽调力量,精心组建3个区党风廉政建设巡查组,由区纪委常委分别担任巡查组组长,各配备1名副组长以及3-5名的工作人员,为巡查工作提供坚实的力量保障。强化协作联动。区纪委加强与组织、财政、审计、农委等部门的协作监督,采取“点对点”协作模式,多渠道收集信息,分析并筛选出巡查对象存在的问题线索。
打好 “战术”,“三明确”提高巡查精准度。明确巡查方向。区委巡查工作领导小组在综合分析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的基础上,对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存在一定问题、权力运行风险点较多、风险较大的单位进行重点关注,对确定的镇(社管中心)、区直机关等被巡查单位开展10-15个工作日为期不等的巡查。明确巡查内容。围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区委巡查组采取听取汇报、分组谈话、查阅资料、核查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延伸抽查下属单位(重点岗位)、现场核实等多种方法,对被巡查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明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选人用人规定,加强重点岗位廉政风险防控、遵守财经纪律等方面进行深度巡查。明确巡查互动。各巡查组按照《巡查办法》的规定,在巡查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形成巡查工作报告,报经区委巡查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向被巡查单位进行反馈,列出问题清单,提出针对性意见,并做好对被巡查单位督促指导、回访检查等工作。被巡查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问题整改,并建章立制、立足防范。
用好 “成果”,“三提升”提高巡查威慑力。提升氛围营造。在区级层面,区巡查办公室依托区级新闻媒体及网站,提前10个工作日发布《巡查公告》;在巡查层面,由各巡查组向被巡查单位同步下达《巡查通知书》,及时公开巡查时限、联系方式、举报渠道等事项,营造巡查氛围,持续释放监督执纪问责的强烈信号。提升成果运用。把巡查结果和巡查整改情况作为被巡查单位年度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与被巡查单位的年度考核和评先评优相挂钩。将巡查反映的领导干部问题类线索及履行“一岗双责”情况纳入干部考察评价体系,实行与领导干部提拔任用、个人考评相挂钩。提升惩戒力度。把巡查工作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作为监督执纪问责的重要依据,分类别移交问题类线索17件,其中对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充分运行诫勉谈话、函询等方式教育警醒,对违规违纪行为加大初核查处力度,使专项巡查工作与纪律审查工作无缝对接,达到警示教育、以案肃纪作用,不断提高巡查工作的威慑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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