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帮助受灾群众尽早尽快恢复生产生活,南谯区纪委监委把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作为监督重点,紧盯项目建设“散慢拖”现象和专项资金使用中出现的问题开展监督。整合监管力量,形成联动机制。成立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监督检查工作组,制定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办法,2个乡镇纪检监察协作区对启动灾后重建项目工程的11个镇(街道)开展全覆盖督查检查,4个派驻纪检监察组与水利、农业、财政、民政等部门对接,及时掌握重建工程项目资金拨付和使用去向,构建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联动监督合力。聚焦社会关切,明确监督内容。紧盯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借资质、层层转包、围标串标等问题,重点监督检查除险加固水利工程、水毁农业设施建设、市政配套工程等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督促有关部门建立健全项目资金和物资管理使用规章制度,严防截留、挤占、挪用、贪污和浪费等行为。严明工作纪律,强化监督质效。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对督查检查发现各类问题及时纠正。各镇(街道)设立举报箱11个,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回应社会关切。全区87名村级纪检委员主动深入项目建设一线,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对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推进不力等问题,尤其是党员干部失职渎职、贪污挪用重建项目资金等违纪行为,将严肃追究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