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月30日,区委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召开工作会议,区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区委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组长井斌主持会议并就相关工作提出部署和要求,区委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分管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滁州市执法司法机关与纪检监察机关相互移送线索通报案件工作具体办法》,区纪委监委、区委政法委、公安分局、检察院、法院、审计局等6个单位负责同志分别汇报了各自履行反腐败协调工作职责的情况,肯定成绩,找准差距,提出对策建议,为进一步做好2023年反腐败协调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会议指出,今年以来,区委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区委坚强领导下,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工作,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形成了既分工负责又密切协作的工作格局,着力提升治理腐败效能,有力推动我区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发展。
会议要求,各成员单位要着力在一体推进“三不”上加强协作,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机制,不断增强一体推进“三不”的综合效果。要着力在问题线索移送上加强协作,推动党纪政务处分和刑事、行政处罚有效衔接。要着力在查办案件全过程上加强协作,各成员单位要继续支持选派会计、审计、税务等相关专业人员积极参与反腐败工作。要着力在纪法、法法衔接上加强协作,牢固树立以审判为中心的办案理念。
会议强调,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认清形势,增强反腐败斗争的责任感紧迫感,推动形成党委领导、上下联动、内外配合、齐抓共管的反腐败协调良好工作格局。要坚持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进一步发挥区委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职能作用,进一步整合力量资源,持续形成反腐败工作合力,为加快建设现代化新南谯提供坚强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