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谯:通报两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阅读次数:29869 信息来源:南谯区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18-10-26 1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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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乌衣镇银丰社区吕西村民组组长吕天九违规用集体资金支付招待费用等问题。2014年至2016年,经吕西组组长吕天九安排,吕西组共发生9661元招待费用,其中:2014年4555元、2015年1749元、2016年3357元。此外,吕天九还存在违反廉洁纪律行为。2018年6月,吕天九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二、滁州市旅游商贸学校张良富、潘忠海、杨孟友等三名校领导公款大吃大喝、工作日中午多次饮酒问题。2011年至2013年,张良富在担任滁州市第二职业高级中学(现滁州市旅游商贸学校)校长期间,潘忠海、杨孟友在担任该校副校长期间,以学校拓展生源和加强校际交流为由,用公款大吃大喝,工作日中午饮酒,招待金额较大,其中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招待金额达136922元,工作日中午饮酒达14次。2018年7月,张良富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潘忠海、杨孟友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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