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谯:通报三起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阅读次数:27419 信息来源:南谯区纪委 发布时间:2018-10-26 1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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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乌衣镇法华村大郭村民组组长周正云虚报冒领地面附属物补偿款、修路款等问题。2011年至2016年,周正云以他人名义冒领国家涉农补贴款13164元;2017年1月至2月,周正云虚报冒领法乌路大郭段修路款5900元,冒领大郭组0.3亩征地补偿款11556元,以他人名义虚报冒领大郭组地面附属物补偿款12774元。2018年6月,周正云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对违纪所得予以追缴。

二、乌衣镇法华村小郭村民组组长朱良彬违规套取修路款问题2017年1月,朱良彬利用职务便利,通过虚列费用方式违规套取法乌路小郭段修路款7300元。2018年6月,朱良彬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对违纪所得予以追缴。

三、乌衣镇法华村林庄村民组组长徐庆成违规冒领国家涉农补贴款问题。2015至2016年,徐庆成利用职务便利,违规以他人名义冒领国家涉农补贴款9273元。2018年6月,徐庆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对违纪所得予以追缴。(南谯区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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